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媒体营销深入各行各业,并逐步成为企业营销的新方式。新媒体营销是指企业或个人利用新媒体平台的功能、特性,精心策划具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和线上活动,通过向用户广泛、精准地推送消息,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用户参与度,从而达到相应的营销目的的活动。
1.0新媒体营销
2.0新媒体营销的特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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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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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更精准
传播速度快
成本低
广告创意空间更大
新媒体营销的核心法则
1.0志邦家具案例
志邦家居利用社交化的微博平台为用户搭建了轻松愉悦、畅所欲言的分享“家”与“爱”的生活舞台,此话题“接地气”,趣味性强,迅速传播开来,成为各地的公共话题。此话题阅读量过亿,成为定制家居行业在微博平台的又一个舆论高峰。
1.0志邦家具案例
个性法则(Individuality)
互动法则(Interaction)
利益法则(Interests)
趣味法则(Interesting)
2.0“4I”理论作为核心法则
2.1趣味法则
2.0“4I”理论作为核心法则
互联网的基础属性是娱乐性,只有饱含趣味、创意独特的互联网营销或互动广告,才能吸引更多的目标用户,才能更好地进行品牌宣传。所以说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媒体营销需要遵循趣味法则,只有既有趣又好玩的营销内容,才能有效促进互联网用户进行品牌传播与扩散。为策划更有趣的营销内容,企业正努力构建以下发展空间:展现自身的企业文化和专业知识信息的专家空间;激起用户共鸣,并给他们以鼓舞的激发空间;授权用户自己创造有趣内容的空间。
2.0“4I”理论作为核心法则
随着新媒体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企业不再寻找适合投放广告的媒体,而是寻求新的营销方式,开辟自己的媒体空间。为策划更有趣的营销内容,企业正努力构建以下发展空间:
专家空间
激发空间
内容空间
2.2利益法则
2.0“4I”理论作为核心法则
营销活动要以为用户提供实际的利益为基础。企业策划任何营销活动都必须站在用户的角度思考问题,想一想活动能为用户带来什么好处,用户为什么要参加营销活动。企业或品牌商要多力分析用户的消费心理,结合营销方式和技巧,设法激发用户参与营销活动的欲望,最终引导用户产生进一步的行动。新媒体营销中,企业能够提供给用户的“利益”的外延变得更加广泛,如信息、资讯,功能或服务,心理满足或者某种荣誉,以及实际的物质利益等。对于新媒体广告来说,利益原则产生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2.3互动法则
2.0“4I”理论作为核心法则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新媒体具有互动性。新媒体时代的用户不再单纯被动地接受信息,还会主动进行互动并发布信息。新媒体营销中双向甚至多向的互动传播可以促进企业与用户平等交流,为营销带来独特的竞争优势。因此,在新媒体营销中,企业或品牌商要高度重视互动法则,若能在营销活动中做到与用户高频互动,将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营销效果。
2.4个性法则
2.0“4I”理论作为核心法则
传统营销环境下,个性化营销难度大、成本高,但在新媒体时代,个性化营销变得成本低廉、简单便捷。
新媒体营销注重个性化,将会使用户产生被关注、被重视的满足感,不仅可以增加互动,还能够有效提高消费行为发生的概率。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细分用户群体变得越来越精准,因此企业可以有效实施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从而使得营销活动趋于个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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